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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9 07:22:27 股吧网页版
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9


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2 月 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恒融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0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恒融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26 年 2 月 10 日

注:本基金已自 2021 年 8 月 18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2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内可办理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

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3.1 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3.2 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3 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4 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以电子交易平台指定的、与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作为扣款银行卡,目前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华夏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光大银行借记卡、北京银行借记卡等。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如投资者指定扣款银行卡或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5 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费率优惠活动,请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6 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3.7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规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的投资理财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可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北京分公司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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