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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07:30:31 股吧网页版
关于金鹰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关于金鹰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多样化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金鹰添裕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鹰添裕纯债债券”、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 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起增设金鹰添裕纯债债券的 D 类基金份额(代码: 024109) ,
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增设 D 类基金份额后,金鹰添裕纯债债券将按照收费方式及费率结构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三类,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码,单独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D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增设的基金份额费率结构具体如下:
(一) 基本信息
基金份额代码 基金份额简称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
024109 金鹰添裕纯债债券 D 0.30% 0.10% -
(二) 申购费率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元) D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500 万 0.50%
M≥500 万 1000 元/笔
(三) 赎回费率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D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180 日 1.50%

Y≥180 日 0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对应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 7 日(含 7 日)的投资者,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二、 D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敬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增设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按照最
新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情况,在基金合同中更新了估值方法及相关内容。 本次修订对原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
发生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的修改详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efund.com.cn)和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
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一并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
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
附件一:金鹰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全文 指定媒介/网站/报刊 规定媒介/网站/报刊
书面表决意见/书面意见 表决意见/表决意见
第 二 部

释义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
资者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50、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
53、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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