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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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3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的
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经协商基金托管人同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自2025年10月10日起对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新增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C类基金份额” ),并据此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一)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次新增份额类别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或其他条件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各份额类别简称及代码如下:
份额简称 份额代码
华夏创新前沿股票A 002980
华夏创新前沿股票C 025541
(二)C类基金份额的申赎数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每次最低赎回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说明
1、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
7天以上(含7天)-30天以内 0.5%
30天以上(含30天) 0
收取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基金管理人已就新增C类基金份额事宜修订了本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修订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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