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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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6
关于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增加C类
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对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 类基金份额,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 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改。本次修订自2025年3月27日起生效,并自2025年3 月27日起开放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C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3777)后,将形成A类、B类、C类和E类四类基金份额并 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 率。
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对应的 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2、基金份额类别转换的限制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开通互相转换业务。
3、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0.01元。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 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份额不限。
本基金对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不设下限。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但 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本基金 A、B、C、E 四类基金份额均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管理费年费率为
0.33%,托管费年费率为0.05%。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165%。
本基金A类、B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目前均不收取申购费用,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 但当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对当日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 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 大化的情形除外: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 负时;
(2)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时,投资组合中现金、国 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5、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与公告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B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7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公式详见《基金合同》。
6、其他事项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权利;
(2)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中对基金份额的提及,未做特别说明的,均适用于A类基金份 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联系人:敖玲
网址:http://www.boscam.com.cn
(2)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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