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4 09:34:56 股吧网页版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4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在销售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
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有:

转出基金 中信建投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A类010090

C类010091

转入基金 中信建投品质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A类014016

C类014017

转出基金 中信建投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A类010090

C类010091

转入基金 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A类002408

C类007553

转出基金 中信建投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A类010090

C类010091

转入基金 中信建投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017183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及办理场所

前述适用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于通过销售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的投资者。

三、开通时间

2025年3月14日起(含),投资者可申请办理前述适用基金的转换业务,具
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基金暂停转换时,以基金管理
人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一)基金转换是指本公司旗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基金的部
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二)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
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三)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
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四)基金转换业务的定价原则视转入和转出时的基金类型不同而定,并以
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若投资者转换
申请在规定交易时间后,则该申请受理日顺延至下一开放日。

(五)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
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六)基金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进先出”即首先转换持
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提出转出
基金的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七)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
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销售机构规定不同的最低赎回份额的,在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
管的单只基金剩余份额低于该基金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
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八)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
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
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