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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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9
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弘利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22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6月3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6月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6月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6月3日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其中:2024年6月3日(含该日)至
2024年6月5日(含该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 投资人 的赎 回和转 换转出 申请 ;2024年6月3日(含该 日 ) 至 2024 年6月
7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2、本基金自2024年6月8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3个日历月之后下一月的前5个工作日。 在
此期间,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及转换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 依 照《信 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其中:2024年6月3日(含该日)至2024年6月5日(含该日)
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2024年6月3日(含该日)至2024年6月7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
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本基金自2024年6月8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
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 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
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
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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