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07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投票时间从
2023 年 1 月 4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3 日 17:00 止(具体不同方式的送达时间以
大会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2023 年 2 月 6 日,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在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本次大会召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10,000 元,合计 20,000 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备查文件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关于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