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09:05:0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国寿安保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关于国寿安保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国寿安保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52号文批准公开募集,《国寿安保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5年9月23日生效。为了能更灵活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12日起增设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订。

一、增设基金份额的情况

1、增设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同时,本基金开通各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规则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6302)的销售服务费率为0.20%/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其他基金份额相同。

3、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追加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100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均为0.01元。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C类基金份额直销中心机构投资人最低保留余额为50000份,对个人投资者账户的保留余额不设限制,也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征求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决定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二 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 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
部分 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 份额: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C
释义 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 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
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 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
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第二 增加:

部分 56、C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0%年费率
释义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基金份额分类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 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
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 A 类和 B 类两类 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 A 类、B 类和 C
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类三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
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第三 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
部分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 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
基金 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的基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本情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况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可以互相转换,具体转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可以互相转换,具体转
换规则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 换规则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各类基金
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具体 份额的金额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基金
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 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