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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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9
华宝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八月
目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3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 则......4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 间的业 务监 督与核 查......4
四、基金财产保管......5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 行......7
六、交易安排......9
七、基金申购、赎回资金的清算 ......10
八、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 核 ......12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 控......15
十、基金收益分配......16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 记与保 管......17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 露......17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 存......19
十四、基金托管人报 告......20
十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的更换 ......20
十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及其他 费用 ......21
十七、禁止行为......23
十八、违约责任......24
十九、净值差错处理 ...... 24
二十、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25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 效力...... ......25
二十二、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26
二十三、其他事项......26
鉴于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募集发售华宝现金宝货 币市场 基金; 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华宝现金宝货币 市场 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华宝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托管
人;
为明确华宝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华宝现金宝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
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邮政编码:200121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
成立日期:2003年 3月 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9号
组织形式:中外合资经营
注册资本:1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在中国境内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券监督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日期:2004年 9月 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
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
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
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 “法律 法
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
之间在基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的登记和保管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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