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修改估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修改估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健康生活混合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5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
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6年2月11
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于当日开始办理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
务,同时修改估值精度、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改《中银健康生活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三、 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率、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自动转为 A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及申赎规则不
变。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 C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与 A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码,其中 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00591,新增 C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26825; C 类基金份额与
A 类基金份额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
相转换。
2、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中银健康生活混合 A 中银健康生活混合 C
管理费率(年
费率)
1.20%/年 1.20%/年
托管费率(年
费率)
0.20%/年 0.20%/年
销售服务费
率(年费率)
0 0.10%/年
申购费率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200
万元
1.2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0% Y<7 天 1.50%
7 天≤Y<30 天 0.75% 7≤Y<30 天 1.00%
30 天≤Y<1 年 0.50% 30≤Y<180 天 0.50%
1 年≤Y<2 年 0.25% 180 天≤Y 0.00%
2 年≤Y 0
单笔申购最
低金额
通过基金管理人电
子直销平台或基金
管理人指定的其他
销售机构申购
通过基金管理
人直销中心柜
台申购
通过基金管理人电
子直销平台或基金
管理人指定的其他
销售机构申购
通过基金管理
人直销中心柜
台申购
10 元(含申购
费)
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
加申购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10 元(含申购费) 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
加申购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注: 1 年按 365 天计算, 2 年按 730 天计算, 以此类推。
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共两类。其中: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
回费,但设置不同的赎回费率。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
(3)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于 A 类基金份额,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75%
的赎回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