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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30 09:01:16 股吧网页版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25年4月2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表决程序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4月1日。本次大会的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基金份额共118,218,409.66份,占权益登记日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163,369,925.12份的72.36%。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28日在《证券日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刊登的《关于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118,218,409.66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
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基金份额的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已达到参加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4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大会于2025年4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情况

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授权办理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具体事宜。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自基金管理人公告之日 2025 年 4月 30 日起正式生效。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的要点如下:

(一)修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和业绩比较基准等相关内容

《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在“二、投资范围”中增加了港股通标的股票、科创板、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等,删除期权,并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等相关内容。

(二)增加基金的估值原则、补充修改估值方法等相关内容

根据基金投资范围的调整,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修改《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中的估值方法等,并增加估值原则。

(三)修改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由于基金投资范围的调整,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修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在“基金费用的种类”中增加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四)修改基金的信息披露

根据投资范围的修改,在《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中增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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