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高旗下部分公募基金产品适当性风险等级相关事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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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高旗下部分公募基金产品适当性风险等级相关事项的公
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更好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进一步提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基金销售适用性的及时性原则,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聘请独立第三方评级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我司旗下公募基金产品进行适当性风险等级评价(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等对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另有要求的除外)。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权益基金等基金产品适当性风险等级的通知》、《关于对黄金基金等基金适当性风险等级调整的通知》和《中国银河证券公募基金产品适当性风险等级划分方法与说明(2025 年 10 月
29 日版)》,我司决定调高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具体变化见附件 1,我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见附件 2。
重要提示
一、银华大盘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等级调整将于
该基金开放日(2025 年 12 月 16 日)生效,其它产品风险等级调整将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起生效。本次更新后,部分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发生变化,
请投资者务必了解调整后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产品是否与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需求相适应。
二、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三、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四、我司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投资者可登录我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我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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