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1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
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投票表
决时间自 202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5:00 止。
2025 年 10 月 31 日,由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170,616,113.74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319,468,618.27 份的 53.406%,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70,616,113.74,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 份。同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
律师费 30,000 元,合计 40,000 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
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修改后的基金合同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生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本基金管
理人自 2025 年 10 月 31 日起对本基金实施如下调整。
1.修改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终止条款
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前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
模 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在定期报告中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