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31 14:19:27 股吧网页版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2024年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31


(2024 )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

在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模式下,针对被动股票型基金,在遴选券商时遵循以下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资金雄厚,信誉良好;

2.经营行为规范,拥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3.具备较高的合规风控能力,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最近两年相关业务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监管机构的处罚;

4.交易系统运行记录良好,能够持续稳定地处理交易指令,以及具备在面对高交易量时系统的承载能力;

5.交易指令的执行速度合格,包括从指令发出到成交的整个流程所需时间,以及系统处理高频交易的能力;

6.定期对交易系统进行技术更新和维护,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提升交易性能;

7.交易系统的数据保护措施完备,确保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8.交易系统具备风险控制功能,包括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

9.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交易要求。

在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模式下,针对其他类型基金,在遴选券商时遵循以下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资金雄厚,信誉良好;

2.经营行为规范,拥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1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作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施行后的首次披露,本次报告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具备较高的合规风控能力,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最近两年相关业务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监管机构的处罚;

4.具备较高的交易能力,拥有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和安全的通讯条件、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的交易设施,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具备较强的研究实力和较为雄厚的研究资源,具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证券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或服务;

6.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要求。

在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模式下,遴选券商时除了关注前述财务状况、经营规范性与合规状况、治理结构、合规风控能力、交易能力与研究能力外,还应注重考察券商的托管、结算市场份额和能力,具体为:

1.提供较为全面的托管、结算服务,包括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投资监督等,以及具备良好的服务专业性和响应速度;

2.具备一定的托管、结算服务规模和市场份额;

3.托管、结算服务费用合理,符合市场一般收费标准;

4.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要求。
(二)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程序

在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前,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对券商进行尽职调查,由券商填写《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券商遴选评估表》并盖章,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应产品类型及交易模式评估是否符合上述券商遴选标准,通过内部审批流程后方可和证券公司开展合作。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1.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被动股票型基金 其他类型基金 是否与管理人存
在关联关系
证券
公司

名称 股票交易成交金 应支付该证券 平均佣金 应支付该证券公 平均佣金费

额 公司的股票交 费率(‰) 股票交易成交金额 司的股票交易佣 率(‰)

易佣金金额 金金额

招商证券 1,819,344,235.59 454,873.78 0.25 - - - 否

华安证券 370,330,370.68 92,588.8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