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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31 07:39:27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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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3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
(2024年度)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结合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合规

风控能力、交易能力和研究能力完善证券公司的选择标准,证券交易单元所属证券公司需满足以下要求:

1、经营行为规范、合规内控制度健全;

2、具备高效、安全运作的通讯条件和稳定的交易系统,满足基金投资交易需求;

3、具备良好的市场形象和财务状况;

4、具备较强的研究及综合服务能力,具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和专职研究人员;

5、被动股票型基金选择合作券商原则上应优先考虑交易服务能力。

公司对券商的服务评价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严禁与基金销售规模、保有规模挂钩,严禁以

任何形式向证券公司承诺基金证券交易量及佣金或利用交易佣金与证券公司进行利益交换,严禁向第三

方转移支付费用。被动股票型基金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流动性服务等其他费用。

(二)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程序

公司建立交易单元管理审议机制,开展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等审查机

制,法律合规部及风险管理部进行前置性审查。

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办理由研究条线发起审批,经审批完成后,由相关部门办理后开通使用。研究条

线每季度牵头对券商服务质量开展评价,根据券商服务评价结果,由公司审议当季股票交易量分配计划。

公司建立交易、投研、销售等业务隔离机制,基金销售业务人员不得参与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

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等业务环节。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及中基协发〔2025〕1号《关于发布〈公募基金管

理人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披露内容与格式模板〉的公告》,本次首次披露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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