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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07:14:03 股吧网页版
(1) 要约人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通过协议安排将康基医疗控股有限公司私有化的建议 (2) 建议撤销康基医疗控股有限公司的上市地位及 (3) 有关存续安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3


KNIGHT BIDCO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Kangji Medical Holdings Limited 康基醫療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997)

建議通過協議安排的方式按以下註銷價格進行私有化:

每股計劃股份現金9.25港元(2)

法院會議及股東特別大會將分別於2025年11月10日(星 期一)上午十時正及

上午十時三十 分(或 緊隨法院會議結束或續會後(以較晚者為準))假 座

香港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十樓統一會議中心舉行,以批准該建議。

遞交股份過戶文件以符合資格有權出席法院會議及╱或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
投票之最後時限為2025年11月3日(星期 一)下 午四時三十分。

遞交法院會議及股東特別大會代表委任表格之最後時限分別為

2025年11月8日(星期 六)上 午十時正及上午十時三十分。

無論 閣下能否親身出席法院會議及╱或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

務請按照代表委任表格所印備之指示將代表委任表格填妥並交回。(4)

有關指示及進一步詳情,請參閱計劃文件。(1)(3)

附註:
(1) 本頁所用詞彙應與日期為2025年10月13日之計劃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計劃文件可通過
www.hkexnews.hk或www.kangjimedical.com獲取。

(2) 於該計劃生效的前提下,計劃股份將根據計劃文件所載之該計劃條款及條件以及該建議之規定予以註銷。(3) 股東務請審慎考慮計劃文件所載之資料,包括「董事會函件」、「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獨立財務顧
問函件」及「解 釋備忘錄」,並於對所採取之行動有疑慮時諮詢彼等之專業顧問。

(4) 填妥及交回法院會議及╱或股東特別大會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有關會議或其任
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交回之代表委任表格將依法撤回。

(5) 本頁面由本公司及要約人聯合發佈,其全部或部分內容不會在違反任何司法管轄區適用法律或法規之
司法管轄區內刊發、登載或派發董事共同及個別就本頁所載資 料(與 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相
關的資料除外)的準確性承擔全部責 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 認,就彼等所深知,董事於本頁
內所表達的意見(要約人之董事及財團成員各自之董事以彼等各自的身份所表達的意見除外)乃經審
慎周詳考慮後作出,且本頁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頁所載任何陳述有所誤導。要約人董事共同及
個別就本頁所載有關要約人、MidCo及TopCo之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
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要約人董事於本頁內所表達的意 見(惟 董事以董事身份所表達之意見除外)乃
經審慎周詳考慮後作出,且本頁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頁所載任何陳述有所誤導。計劃安排文件
附錄二「1.責任聲明」一節所載財團成員之責任聲明已以提述形式納入本頁。

(6) 本頁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該建議、本計劃文件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持牌證券交易商或註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所有名下康基醫療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應立即將本計劃文件連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持牌證券交易商或註冊證券機構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計劃文件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計劃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計劃文件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康基醫療控股有限公司任何證券之邀請或要約。本計劃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會在違反任何司法管轄區適用法律或法規之司法管轄區內刊發、登載或派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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