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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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TAI KAM HOLDINGS LIMITED
泰錦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 號:8 3 2 1 )
自願公告
根據特別授權可能認購及配售股份
本公告乃由泰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 稱「本集 團」)自願 作出,以告知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本集團之最新資料。
諒解備忘錄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交易時
段 後 ),本公 司(作為發行 人 )與 獨立第三方Blue Water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作為認購方)(「認購方」);及建泉融資有限公司(作為配售代理)(「配售代理」, 與本公司及認購方統稱為「訂約方」)訂立不具法律約束力之諒解備忘錄(「諒解備 忘 錄」)。諒解備忘錄載 列(其中包括)(i)潛在認購方有意根據特別授權以每股股 份0.2港元的價格認購本公司160,000,000股新股份(「股份」)(相當於本公司經擴大 已發行股本約29.83%)(「可能認購事項」);(ii)本公司有意透過配售代理根據特 別授權以每股股份0.2港元的價格配售130,000,000股新股份(相當於本公司經擴大 已發行股本約24.24%)(「可能配售事項」,與可能認購事項統稱為「可能交易」); 及(iii)有意授予潛在認購方提名Michael Stockford先生為董事的權利。
諒解備忘錄的條款及條件須待訂約方進一步磋商及訂立最終協議 後,方 可作 實。 可能認購事項及可能配售事項項下的新股份將根據特別授權配發及發行,並須遵 守GEM證券上市規則項下之公告、通函及股東批准及申報規定。
於本公告日期,訂約方尚未訂立任何協議。除有關獨家權及管轄法律的若干條款外, 諒解備忘錄並不具法律約束力。
進行可能交易之原因
本集團主要於香港承建場地平整及翻新工程以及投資控股。
董事認為,可能交易可加強本集團的財務狀況,並為其營運資金需求提供資金。可能認購事項及可能配售事項亦為擴大本公司股東基礎及資本基礎之良機。此 外,認購方(一間基金管理公司)作為股東,預 期透過其顧問及資產管理專業知識,幫助本集團實現業務多元化並分散投資風險。
可能交易未必一定進行至簽署或完 成。即使簽訂最終協 議,可 能交易的完成仍須待最終協議所載的先決條件獲達成或(如適 用 )豁免 後,方 可作 實。概不保證可能交易將會落實或最終完成。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泰錦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郎俊豪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郎俊豪先生及Thanakon Kunna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羅智勇先生、李懿軒女士及樂可慰先生。
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的準確性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並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本公告所表達的意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始行作出,且本公告概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以致本公告任何陳述具誤導性。
本公告將由其刊發日期起至少7日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頁及於本公司網站www.taikamholdings.com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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