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9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泰錦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出售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轉交買主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通函的資料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而刊 載,旨在提供有關泰錦控股有限公司的資料;泰錦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願就本通函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通函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通函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TAI KAM HOLDINGS LIMITED
泰錦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 號:8 3 2 1 )
I. 建議授予股份發行授權及股份購回授權;
II. 建議重選董事;
及
III.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泰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謹 訂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下午三時正假座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12樓2室舉行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召開大會之通告載於本通函第AGM-1頁至第AGM-5頁內。
本通函隨附股東週年大會之代表委任表 格。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股東週年大 會,務 請 閣下按照隨附代表委任表格上所印列之指示填妥有關表格,並盡早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惟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表格須不遲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交回,即香港時間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下午三時正或之前。填妥及交回隨附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作已撤回論。
本通函將於其刊發日期起在GEM網站www.hkgem.com之「最 新 公司 公 告」網 頁一連登載最少七日。本 通函亦會於本公司網站www.taikamholdings.com上刊登。
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
GEM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中小型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之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一般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之證券可能會承受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為高之市場波動風險,同 時亦無法保證在GEM買賣之證券會有高流通量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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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頁次
GEM之特色 ...... i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 3
緒言 ...... 3
建議授予發行及購回股份之一般授權 ...... 4
建議重選董事 ...... 5
董事提名程序 ...... 5
提名委員會的推薦建議 ...... 5
股東週年大會 ...... 6
責任聲明 ...... 6
推薦意見 ...... 7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7
一般資料 ...... 7
其他 ...... 7
附錄一 - 股份購回授權之說明函件...... 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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