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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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 KAM HOLDINGS LIMITED
泰錦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 號:8 3 2 1 )
有關(1)更換核數師;
(2)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及
(3)董事委員會組成之變更之補充公告
茲提述泰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之公 告(「該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委任樂可慰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 事、本公司審核委員會主席,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各自之成員。除另有規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除該公告所披露的資料外,本公司董事會(「董事 會」)謹此提供以下有關「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董事委員會組成之變更」一節的補充資料:
樂先生已確認(i)彼符合GEM上市規則第5.09(1)至(8)條所載之獨立性標準;(ii)彼過往或現時概無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之業務中擁有任何財務或其他利 益,亦 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概無關連;及(iii)概無其他因素可能影響彼獲委任時的獨立性。
上述額外資料並不影響該公告所載的其他資料,且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該公告的所有其他資料維持不變。
承董事會命
泰錦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郎俊豪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郎俊豪先生及Thanakon Kunna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羅智勇先生、李懿軒女士及樂可慰先生。
本公告之資料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 本 公 司 之 資 料;各 董 事 願就本公告之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所深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 面 均 屬 準 確 及 完 備,沒 有誤導或欺詐成分;及本公告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由其刊發日期起 至 少7日 於 聯 交 所網站ww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頁可供查閱。本公告亦將刊載於本公司網站www.taikamholdin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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