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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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 KAM HOLDINGS LIMITED
泰锦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8 3 2 1 )
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举行
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
谨此提述泰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 期均为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的通函(「通函」)及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 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全部提呈决议案(「决议案」)均已按投票方式获本公司股东(「股东」)正式通过为本公司的普通决议案。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已获委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点票工作担任监票人。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
(a) 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所有决议案的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股份」)总数:246,400,000股股份。
(b) 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且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47A条须於会上放弃投票赞成决
议案的股份总数:零。
(c) 概无股东於通函内表明其 意 向,将 於 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或
放弃投票。
(d) 概无股东按GEM上市规则所载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就任何决议案投票。概无对任何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就任何决议案投票的限制。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投票数目及
普通决议案* 占投票总数的概约百分比
赞成 反对
1. 省览及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四月 33,094,024 0
三十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 表、董 100% 0%
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2(A). 重选李轩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33,094,024 0
100% 0%
2(B). 重选乐可慰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33,094,024 0
100% 0%
3.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之酬金。 33,094,024 0
100% 0%
4. 续聘PRIVATCO CPA Limited为本公司之独 33,094,024 0
立核数师,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 100% 0%
会结束时止,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
酬金。
5(A).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 33,094,024 0
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100% 0%
份20%之额外股份。
5(B).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 权,以 购回不超过 33,094,024 0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0%之股份。 1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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