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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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 KAM HOLDINGS LIMITED
泰錦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 號:8 3 2 1 )
有關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之澄清公告
茲提述泰錦控股有限公 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日期為二 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之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原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以供於二 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將予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使用。除另有 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應與原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由於不慎造成的文書錯誤,本公司謹此澄清原股東週年大會通告附註A應修訂如 下(修訂處以下劃線顯示):
「A.為確認股東是否有權出席上述大會並於會上投 票,本 公司將由二零二四年十 月二十三日(星期三)至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一)(包括首尾兩日)期間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期間不會登記任何股份轉讓。為符合資格出席上述大會 及於會上投票,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相關股票須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星 期 二 )下午四時三十分或之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 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原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英文及中文版所載的所有其他資料均保 持不變。本澄清公告為原股東週年大會通告的補 充,並應與原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一併閱讀。
承董事會命
泰錦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郎俊豪
香港,二零二四年十月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劉潭影女士及郎俊豪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樂可慰先生、羅智勇先生及李懿軒女士。
本公告之資料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 公 司 之 資 料;各 董 事 願 就本公告之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所深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 均 屬 準 確 及 完 備,沒 有 誤導或欺詐成分;及本公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由其刊發日期起至少7日可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頁可供查閱。本公告亦將刊載於本公司網站www.taikamholdin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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