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TAI KAM HOLDINGS LIMITED
泰錦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321)
謹訂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一)下午三時正舉行之
股東週年大會(「大會」)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註1) ,
地址為 ,
為泰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股普通股(附註2)之登記持有人,
茲委任(附註3)大會主席或 ,
地址為
為本人╱吾等之代 表,代 表 本人╱吾等出席謹訂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 日(星期一)下 午三時正假座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12樓2室舉行之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以考慮及酌情通過召開大會之通告(「通告」)所載之下列決議案,並於大會上代表本人╱吾等以本人╱吾等之名義就上述決議案按下列指示投票,或如無作出指示,則由本人╱吾等之代表酌情投票。
普通決議案* 贊成(附註4) 反對(附註4)
1. 省覽及採納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
董事會報告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2(A). 重選李?軒女士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B). 重選樂可慰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3. 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本公司董事之酬金。
4. 續聘PRIVATCO CPA Limited為本公司之獨立核數師,任期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
年大會結束時止,並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5(A).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權,以配發、發行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不超過本公司已發
行股份20%之額外股份。
5(B).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權,以購回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0%之股份。
5(C). 待第5(A)及5(B)項決議案獲通過後,透過加上本公司購回股份的數目,擴大授
予本公司董事配發、發行及處置額外股份之一般授權。
* 該等決議案之全文請參閱通告。
簽署(附註5): 日期:二零二四年
附註:
1. 請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 請填上以 閣下名義登記之與本代表委任表格有關之普通股數目。如無填上股份數目,則本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所有以 閣下名義登
記之本公司普通股有關。
3. 如主席以外人士為受委代表,則請將「大會主席或」等字刪去,並於適當位置填上欲委任代表之姓名及地址。倘未有填上姓名,則由大會主
席作為 閣下的代表。於本代表委任表格上作出之每項更改均須由簽署人簡簽示可。
4. 重要提示:倘 閣下擬投票贊成決議案,請於「贊成」方框內填上「?」號。倘 閣下擬投票反對決議案,請於「反對」方框內填上「?」號。如
在某一決議案上, 閣下擬不行使全部票數的表決權,或擬投下部分「贊成」票及部分「反對」票,務必於有關空格內填上擬投之票數。如未
有在任何方框內填「?」號或在一項決議案之方框內填上投票數目,則 閣下之代表可自行酌情就該決議案投票或投棄權票。如有大會通告
所載以外之任何決議案在大會上妥為提呈,則 閣下之代表亦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投棄權票。
5. 本代表委任表格須由 閣下或 閣下書面正式授權之授權人簽署。倘為法團,則本代表委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