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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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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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olden Classic Group Limited
中 国 金 典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81)
董 事 会 会 议 通 告
中 国 金 典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董 事」)会(「董 事 会」)谨 此 宣 布,将 于 二
零 二 四 年 八 月 十 四 日(星 期 三)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以 商 讨 以 下 事 项(其 中 包 括):
(i) 考 虑 及 批 准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个 月 之
未 经 审 核 综 合 中 期 业 绩(「业 绩」);
(ii) 考 虑 及 批 准 于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联 交 所」)网 站 及 本 公 司 网 站 刊 载
有 关 业 绩 之 公 告;
(iii) 考 虑 派 付 中 期 股 息(如 有);及
(iv) 处 理 任 何 其 他 事 项。
承 董 事 会 命
中 国 金 典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李 秋 雁
香 港,二 零 二 四 年 七 月 三 十 日
于 本 公 告 日 期,执 行 董 事 为 李 秋 雁 女 士、童 星 先 生 及 杜 永 卫 女 士,以 及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为 叶 敬 仲 先 生、邓 维 祐 先 生 及 潘 庆 伟 先 生。
本 公 告 的 资 料 乃 遵 照《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的GEM证 券 上 市 规 则》而 刊 载,
旨 在 提 供 有 关 本 公 司 的 资 料;董 事 愿 就 本 公 告 的 资 料 共 同 及 个 别 地 承 担 全 部
责 任。各 董 事 在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询 后,确 认 就 其 所 知 及 所 信,本 公 告 所 载 资 料
在 各 重 要 方 面 均 属 准 确 完 备,没 有 误 导 或 欺 诈 成 分,且 并 无 遗 漏 任 何 事 项,足
以 令 致 本 公 告 或 其 所 载 任 何 陈 述 产 生 误 导。
本 公 告 将 于 刊 登 日 起 计 于 联 交 所 网 站www.hkexnews.hk之「最 新 上 市 公 司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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