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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3 19:24:26 股吧网页版

公告日期:2020-12-23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
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目 录

章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 减资和购回股份

第五章 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

第六章 股票和股东名册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章 股东大会

第九章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一章 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章 公司总经理

第十三章 监事会

第十四章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五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十六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七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第十八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九章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二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章 附则

注: 在章程条款旁注中,「必备」指 原国务院证券委与原国家体改委联合颁布的《到 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
备条款》,「证监海函」指中国证监会海外上市部与原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司联合颁布的《关于到香港
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证监海函(1995)1号),《意见》指国家经贸委与中国证
监会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动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秘书工作指引》指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指引》,「A3」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
上市规则》附录三,「A11C」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一C部,《批覆》
指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覆》(国
函[2019]97号)。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必备一《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国经贸企改[2002]115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并于2002年3月15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
执照号码为:1100001199461。2015年10月26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加
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22619729C。
公司的发起人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 中 心(前称为信息产业部计算
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北京赛迪日月投资有限公司、邓志成、徐木土、卢山、杨天
行和罗文。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国合字[2002]27号」文批准,于2002年12月11日完
成配售209,000,000股,并于香港联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占配售后
公司股份的29.86%。

第二条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 :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必备二
简称 : 赛迪顾问

公司英文名称 : CCID Consulting Company Limited

简称 : CCID Consulting

第三条

公司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28号2号楼311室 必备三
邮政编码 : 102200

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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