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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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赛 迪 顾 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CID CONSULTING COMPANY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8235)
www.ccidconsulting.com
关连交易
订立有关成立投资基金的基金合伙协议
基金合伙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20年11月25日,本公司订立基金合伙协议,内容有关设立 预期总规模为人民币3,000万元,且首期认购结束时规模为人民币600万元的基 金,据此,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交流中心(作为有限合伙人)、夏创资本(作 为有限合伙人)及赛迪天地(作为普通合伙人)已分别同意认购人民币840万元、人 民币1,530万元、人民币600万元及人民币30万元的基金份额。赛迪天地亦担任基 金管理人。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赛迪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研究院(透过研究中心及北京赛迪日 月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91,000,000股内资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70.14%)最终控制的公司。因此,赛迪集团是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作为赛迪集 团的全资附属公司,赛迪天地为研究院的联系人,故亦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此 外,交流中心乃研究院全资控制,故亦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GEM上市规则 第20章,成立基金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于基金合伙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 第20.74(2)条)超过0.1%但低于5%,基金合伙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 GEM上市规则第20章之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 股东批准之规定。
基金合伙协议之主要条款
名称: 赛迪战略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规模: 首期认购结束时为人民币600万元,预计出资总规模为人民
币3,000万元。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各合伙人应在接到普
通合伙人出资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出资通知书
中载明的金额全额缴付至合伙企业募集专用帐户。
基金管理人: 赛迪天地
普通合伙人: 赛迪天地
执行事务合伙人: 赛迪天地
有限合伙人: (1)本公司、(2)交流中心及(3)夏创资本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截至本公告
日期,除赛迪天地及交流中心外,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即夏创资本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存续期限: 合伙登记期限暂定为9年(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合
伙期限为准),包括3年投资期与4至5年退出期,基金成立5
年后为延长期。
基金年期届满前3个月,经基金管理人决定并书面通知其他
合伙人,基金可延续期限,每次延续期限不超过2年,最多可
延续2次。在基金管理人延长基金期限2次后,经合伙人大会
同意,可继续延长基金合伙期限。
基金目的: 聚焦新一代资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等国家战略
新兴产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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