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于 百 慕 达 注 册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 股 份 代 号 : 8 0 8 9 )
上市委员会的决定及申请就上市
委员会的决定进行覆核的结果
本公告乃华人策略控股有限公司(「本公 司」)根 据GEM 上市规则第17.26A 条作出:
兹提述(i)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七月十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 联交所根据GEM 上市规则第17.26(A) 条(统称「该等公布」)。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 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上市委员会的决定
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就上市委员会决定向上市(覆核)委员会提出覆核 申请。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联交所上市(覆核)委员会(「该委员会」)决定拒 绝接纳本公司申请就上市委员会决定向上市(覆核)委员会提出覆核。
该委员会基于下述原因作出该覆核决定:
(a) 申请复核决定的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21 日,因此本公司的申请不合时宜。 未说明延
长申请复审时间的依据。
(b) 公司并无缴付创业板规则第4.08条规定的不可退还申请费。
(c) 在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的程序中,本公司存在不遵守上市规则规定的复核程序的情况, 包括未提交任何书面意见及未出席复核聆讯。
(d) 公司 2021 年 7 月 16 日的公告显示,截至该日,公司正在根据法律和财务建议审查该决
定,但推迟采取任何措施,直至联交所发出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的提醒函。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自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正起,股份已暂停于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
停,直至另行通知。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华人策略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莫赞生
香港,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
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陈瑞常女士及莫赞生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周傅杰先生及林兆昌先生。本公布包括之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而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各董事愿就本公布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公布所载之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分;及并无遗漏其他事项致使本公布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自刊发日期起于GEM网站w w w .h k g e m .c o m 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页最少寄存七日及刊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hinesestrategic.com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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