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8-14 19:25:02 股吧网页版
盈利警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8-14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佈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佈 全
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Qing Hua Holding Group Company Limited

擎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於百慕達存續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082)

盈 利 警 告

本 公 佈 乃 由 擎 華 控 股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統 稱「本 集 團」)
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GEM證 券 上 市 規 則(「GEM上 市 規 則」)第17.10條
及 香 港 法 例 第571章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XIVA部 項 下 內 幕 消 息 條 文(定 義 見GEM
上 市 規 則)而 作 出。

本 公 司 董 事 會(「董 事 會」)謹 此 知 會 股 東(「股 東」)及 本 公 司 潛 在 投 資 者,根 據 對
本 公 司 目 前 可 得 資 料 之 初 步 評 估,與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相
應 期 間」)錄 得 淨 虧 損 約29,190,000港 元 相 比,預 期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二 六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本 期 間」)將 錄 得 淨 虧 損 介 乎14,000,000港 元 至20,000,000港 元。
本 期 間 之 估 計 除 稅 後 虧 損 減 少,主 要 歸 因 於 下 列 原 因:

(i) 本 期 間 媒 體 及 娛 樂 業 務 錄 得 收 益 約14,900,000港 元(相 應 期 間:71,600,000港
元),減 少 約79.2%,且 於 本 期 間 錄 得 毛 損 約4,400,000港 元(相 應 期 間:毛 利
700,000港元)。毛損主要是由於本集團投資或主辦的演唱會市場表現欠佳,
以 及 部 分 演 唱 會 因 惡 劣 天 氣 而 取 消,但 部 分 製 作 成 本 已 經 產 生;

(ii) 於 本 期 間 確 認 出 售 一 間 附 屬 公 司 的 一 次 性 收 益 約 4,100,000港 元;及

(iii) 為 應 對 疲 弱 市 況,本 集 團 積 極 實 施 成 本 控 制 措 施 以 應 對 收 入 壓 力,因 而 導
致 行 政 開 支 大 幅 減 少10,800,000港 元,由 相 應 期 間 的26,200,000港 元 減 少 至 本
期 間 的15,400,000港 元。

本 公 司 仍 正 在 落 實 本 集 團 本 期 間 之 綜 合 業 績。本 公 佈 所 載 之 資 料 僅 基 於 董 事
會 經 初 步 審 閱 本 集 團 本 期 間 未 經 審 核 管 理 賬 目 而 對 本 集 團 若 干 未 經 審 核 財 務
資 料 及 董 事 會 目 前 可 得 之 若 干 資 料 之 初 步 評 估,其 未 經 本 公 司 核 數 師 審 核 或
審 閱╱同 意。經 董 事 會 及 本 公 司 審 核 委 員 會 進 一 步 審 查 後,本 集 團 本 期 間 的 初
步 未 經 審 核 綜 合 業 績 可 能 會 作 出 調 整。因 此,本 集 團 本 期 間 最 終 綜 合 業 績 及 相
關 資 料 可 能 與 本 公 佈 所 披 露 者 有 所 不 同。本 集 團 將 於 二 零 二 六 年 八 月 二 十 八
日 刊 發 本 期 間 之 綜 合 財 務 業 績。

股 東 及 本 公 司 有 意 投 資 者 於 買 賣 本 公 司 證 券 時,務 請 審 慎 行 事。

承 董 事 會 命

擎 華 控 股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