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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8 17:11:40 股吧网页版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组成之变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董事委員會組成之變動

董事會謹此宣佈以下變動,自2025年6月18日起:
1. 宋柯先生已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薪酬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及
審核委員會成員;及
2. 范磊先生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薪酬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
員;及審核委員會成員。
獨立非執行董事之變動
中彩網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由於宋柯先生(「宋先生」)決定投入更多時間從事其他工作,彼已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主席;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成員;及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成員,自2025年6月18日起生效。
宋先生已向董事會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其他有關其辭任之事宜需敦請本公司股東(「股東」)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垂注。
董事會進一步宣佈,范磊先生(「范先生」)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薪酬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及審核委員會成員,自2025年6月18日起生效。

范先生之履歷詳情如下:
范磊先生,41歲,擁有逾20年的證券管理經驗,彼自2019年6月起一直擔任思博資 本(香港)有限公司(「思博資本」)的董事總經理,該公司為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 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可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 見)、第6 類(就企業融資提供意見)及 第9 類(提供資產管理)受 規管活動的持牌法 團。自2020年2月3日起,范先生亦為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26(1)條項下獲證券及期貨 事務監察委員會核准的思博資本第4類及第9類受規管活動的負責人員。范先生自 2024年12月13日起一直擔任金達控股有限公司(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 號:528)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彼於2016年4月27日至2017年10月31日擔任宏大香港 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員,於2017年11月20日至2019年1月21日擔任勒泰資產 管理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員。
范先生於2013年6月取得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會計碩士學位(榮譽畢業)。
范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初步任期自2025年6月18日起計為期三年,並可自 動續期三年。根據委任函,彼有權享有每年100,000港元之董事袍金及酌情花紅,乃 根據薪酬委員會按照本公司內部規定、當前市場水平以及其責任及表現所作出的推 薦而釐定。范先生之薪酬將由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不時參考當前市場水平以及其責 任及表現進行年度審查。
范先生的任期將直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為止,且將合資格及須於該會議上膺 選連任,其後,彼將須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范先生(i)並無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 其他職位,亦無於過去三年於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 任任何董事職務;(ii)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定義見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並無任何其他關係;及(iii) 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或 債券中概無擁有及被視為擁有任何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權益或淡倉。
范先生已向本公司確認:(a)彼與GEM上市規則第5.09(1)至(8)條所述的各項因素有關的獨立性;(b)彼過往或現時並無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業務中擁有財務或其他利益或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有任何關連;及(c)概無其他因素可能影響彼於獲委任時的獨立性。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概無其他與范先生的委任有關之事宜需敦請股東垂注,亦無其他資料須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50(2)(h)至(v)條的任何規定予以披露。
董事會謹此對宋先生在任期間對本公司的服務及貢獻表示衷心感謝,並歡迎范先生履新。
董事委員會組成之變動
自2025年6月18日起,董事委員會組成將出現如下變動:
審核委員會
余達志先生(主席)
劉佳女士
范磊先生
薪酬委員會
范磊先生(主席)
孫海濤先生
劉佳女士
余達志先生
提名委員會
孫海濤先生(主席)
劉佳女士
余達志先生
范磊先生

承董事會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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