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0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內幕消息
控股股東以配售事項方式出售股份的完成
及
變更控股股東
本公告由中彩網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10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下的內幕消息條文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月24日的公告(「該公告」),當中載有(其中包括)51RENPIN以配售事項方式建議出售股份的內幕消息。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已獲悉,配售協議所載的所有條件已獲達成,及配售事項的完成已於2025年6月9日進行。合共476,009,183股配售股份(佔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10.16%)已由配售代理按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0.015港元成功配售予3名承配人。據董事所深知、盡悉及確信以及經配售代理採取合理努力所評估,各承配人及彼等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51RENPIN及其控股股東、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公司股東(包括任何已同意收購股份但尚未完成股份轉讓的潛在股東)及彼等各自
的最終實益擁有人以及彼等各自的聯繫人之第三方,且並非上述各方的一致行動人 士。概無承配人或彼等的聯繫人於緊隨配售事項的完成後成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定義見GEM上市規則)。
於緊接配售事項的完成前,51信用卡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 股本總額約39.16%。於緊隨配售事項的完成後及於本公告日期,51信用卡間接持 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29.00%,故不再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由於51信用卡(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51信用卡集團」)持有本公司20%或以上的投票權,故推定 51信用卡集團對本公司有重大影響力。因此,51信用卡集團將在其綜合財務報表中 將本公司列作聯營公司。
為免生疑,於本公告日期,股份買賣協議出售事項的完成尚未進行,並須待股份買 賣協議所載的先決條件獲達成後,方可作實。倘股份買賣協議出售事項有任何重大 更新,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根據GEM上市規則以公告方式通知其股東及投資者。 有關配售事項完成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51信用卡日期為2025年6月9日的公告。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中彩網通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孫海濤
香港,2025年6月9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孫海濤先生及吳珊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宋柯先 生、劉佳女士及余達志先生。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 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 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 分,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自刊發日期起計,本公告將至少一連七日刊載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內及本公司網站www.irasia.com/listco/hk/chinanetcom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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