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12
代表委任表格
适用於在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本人╱吾等(附注a)
地址为
为中彩网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5港元 股
普通股之登记持有人(附注b),兹委任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主席,或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附注c),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於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下午2时正假座香港金钟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统一会议中心10楼3室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或延会,并根据下列所示,代表本人╱吾等发言及投票:
请於下列空格内以「」号示意如何投票。
普通决议案 赞成(附注d) 反对(附注d)
1. 接纳及批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经
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董事会及核数师报告。
2. (i) 重选刘佳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ii) 重选余达志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iii)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之酬金。
3. 委任康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任期直至下届
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为止,其酬金将会与本公司董事会议定。
4.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本决议案获
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总数20%之
本公司额外股份(包括自库存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
5.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总数10%之本公司股份。
6. 透过加入本公司所购回之股份总数扩大授予本公司董事发行、配
发及处理本公司额外股份(包括自库存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
之一般授权。
日期: 股东签署:(附注e、f、g及h)
附注:
a. 请用正楷填写全名及地址。所有联名登记持有人之姓名必须列出。
b. 请填上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如无填上任何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本公司股本中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所
有股份有关。
c. 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如 阁下拟委任股东周年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 阁下之受委代表,请将「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主席,或」之字句删去,并於空位内填入 阁下之受委代表之姓名及地址。
d. 请於有关空格内以「」号示意如何投票。如交回之本代表委任表格已正式签署但并无具体指示就提呈之决议案如何投票,该受
委代表将可酌情就所提呈决议案投票或放弃投票。受委代表亦有权就股东周年大会上妥为提呈之任何决议案(股东周年大会通
告所载者外)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e. 如属任何股份之联名登记持有人,则任何联名登记持有人可签署本代表委任表格。倘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联名
登记持有人超过一位,则在本公司股东名册内就有关联名登记股份排名首位之联名登记持有人方可投票,而其他联名登记持有
人所作之投票将不获接纳。
f. 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本公司股东或经正式书面授权之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公司,则应加盖公章或由高级职员或授权代表签
署。
g. 本代表委任表格及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必须不迟於股东周年大会或
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就股东周年大会而言,即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2时正前)送达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
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h. 签署人须在任何更改处简签为证。
i. 填妥及交回本代表委任表格後,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j. 本代表委任表格中提到的时间和日期是指香港时间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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