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8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53)
董事会会议通告
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的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会议将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四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假座香港上
环干诺道中 168 至 200 号信德中心西座 21 楼 07 室会议室举行,以便:
1. 考虑及批准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季度的未经审核综合季度业绩;以及批
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网页及本公司网页上刊登该未经审核综合
业绩公布;
2. 考虑派付中期股息(如有);
3. 考虑本公司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倘有需要);及
4. 进行任何其他业务。
承董事会命
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马天逸
主席兼行政总裁
香港,二零二三年七月一十八日
截至本公布之日,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执行董事为马天逸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刘发利先生(首席运营官)、秦春红女士、马晔女士及马永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敬华女士、哈索库先生及李煦先生。
本公布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 GEM 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各董事愿就本公布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布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于其刊发日起计最少一连七天于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内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页及本公司网站 www.pizugroup.com 内刊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