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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8 07:08:21 股吧网页版
(一)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关于撤销上市的决定;(二) 就撤销上市决定提出覆核的权利;及(三) 交易继续暂停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YU TAK INTERNATIONALHOLDINGS LIMITED

御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在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8048)

(一) 創業板上市委員會關於撤銷上市的決定;

(二) 就撤銷上市決定提出覆核的權利;及

(三) 交易繼續暫停

本公告由御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港法例第五百七十一章《證券及期貨條例》XIVA 部之內幕消息條文(上市規則所界定)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 證券上市規則(「GEM 上市規則」)第十七點一零條刊發。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刊發之公告,涉及包括附屬公司之實益權益及附屬公司董事之罷免;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六日及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刊發之公告,涉及包括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布延遲;以及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三日、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二零二六年三月一日及二零二六年三月九日刊發之公告,涉及包括聯交所向本公司發出之恢復交易指引、本公司恢復交易進展更新、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及年報之刊發、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及中期報告之刊發,以及獨立法證審查及內部監控審查之結果(統稱「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之詞彙與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GEM 上市委員會關於取消上市之決定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公司接獲聯交所來函,指 GEM 上市委員會已根據 GEM 上市則第九點一四A 條決定取消本公司之上市地位(「除牌決定」),原因是 GEM上市委員會認為本公司未能於恢復交易期限前達成所有恢復交易指引。

除牌決定之覆核權利
根據 GEM 上市規則第四章,本公司有權於除牌決定發出日期起七個營業日內,要求將除牌決
定提交 GEM 上市覆核委員會作出覆核(「GEM 覆核」)。倘若本公司決定不提出 GEM 覆核,股
份最後上市日期將為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五日,而股份上市地位將於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上午九時正被取消。
董事會正向顧問尋求意見,並考慮是否提出要求將除牌決定提交聯交所 GEM 上市覆核委員會作進一步覆核。
董事謹此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GEM 覆核之結果存在不確定性。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並依據 GEM 上市規則之要求作出進一步公告。股東如對股份除牌之影響有任何疑問,建議尋求適當之專業意見。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就覆核事宜作出進一步公告。
繼續停牌
本公司股份於聯交所之買賣已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並將持續停牌,直至達成恢復交易指引及獲聯交所批准恢復股份買賣為止。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股份時務請謹慎行事。

謹代表董事會

御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莊瑞賓先生

主席

香港,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三名執行董事莊瑞賓先生、李霞女士及陳寅先生以及三名獨立 非執行董事潘漢彥先生、鲍曼曼女士及林菲菲女士組成。
本公告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 證券上市規則的規定而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 料。本公司董事願就本公告所載資料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 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1)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 誤導或欺詐成份;及(2)本公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產 生誤導。
本公告將自刊登之日起至少七日內,於聯交所網站 https://www.hkexnews.hk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頁面及本公司網站 https://www.yutak-intl.com 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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