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本公佈僅供參考,並 不 構 成收購、購 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之邀請或要 約。
IntelliMark AI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微智碼(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041)
網 址:http://www.intellimarkai.com.hk
建議發行上市紅利認股權證
及
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紅利認股權證發行
董事會亦建議向合資格股東作出紅利認股權證發行,基 準為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五(5) 股現有股份獲發一(1)份認股權證。每份認股權證將賦予其持有人權利於認股權證發 行日期起計十二個月當日按初步認購價每股認股權證股份港幣0.60元(可 予調 整)以現 金認購一股認股權證股份。
紅利認股權證發行須待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認股權證及認股權證股份上市及買賣 後,方 可作 實。
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董事會建議將股份買賣的每手買賣單位由20,000股更改 為5,000股。
一般事項
一份載 有(其中包括)有 關紅利認股權證發行之進一步資料之通函將盡快寄發予股 東。
建議紅利認股權證發行
董事會建議向本公司於記錄日期之合資格股東作出紅利認股權證發行,基準為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五(5)股現有股份獲發一(1)份認股權證。
紅利認股權證發行之條件
紅利認股權證發行須待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認股權證及認股權證股份上市及買賣後,方可作實。
初步認購價及認購日期
認股權證將以記名方式發行,而每份認股權證將賦予其持有人權利於認股權證發行日期起計十二個月當日(預期將為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日,屆時認股權證將到期)按初步認購價每股認股權證股份港幣0.60元以現金認購一股認股權證股份。倘若發生股份合併、股份拆細及資本化發行,初 步認購價可作出慣常反攤薄調整。
初步認購價每股認股權證股份港幣0.60元較:
(i) 股份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即本公佈日期)於聯交所所報之收市價每股港幣0.71
元折讓 約15.49%;
(ii) 股份於緊接本公佈日期前最後五個交易日於聯交所所報之平均收市價每股約港幣
0.72元折讓 約16.67%。
於認股權證獲行使時將予發行之股份
假設本公司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將不會進一步發行或購回任何股份,按於本公佈日期已發行819,535,615股股份之基準計 算,本公司根據紅利認股權證發行將發行163,907,123份認股權證。按初步認購價每股認股權證股份港幣0.60元悉數行使163,907,123份認股權證附帶之認購權將導致發行163,907,123股認股權證股 份,相當於本公司現有已發行普通股總數之20%及經發行認股權證股份擴大後之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總數之約16.67%,而本公司收取之認購股款總額約為港 幣98,340,000元。
於本公佈日 期,除( i )可按轉換價每股港幣1.121元轉換為144,959,857股股份之本金額為港幣162,500,000元之尚未行使可換股優先股及(ii)可按轉換價每股港幣0.2803元轉換為77,151,490股股份之本金額為港幣21,625,562.88元之尚未行使B系列可換股優先股外,本公司概無於GEM上市規則第21.02(1)條所述之任何其他認購權獲行使時仍將予發行之任何其他股本證 券。因 此,倘認股權證即時獲悉數行使,有關行使將不會超出於發行有關認股權證時之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0%。
認股權證股份將根據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八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授予董事發行股份之一般授權予以發 行,最 高數目為163,907,123股股份。自一般授權獲批准以來,尚未根據一般授權配發或發行任何股 份。
零碎配額
認股權證之零碎配額(如有)將不會發行予股東,惟將予匯集及出售,收益歸本公司所有。銷售所得款項淨額將撥歸本公司所有。
海外股東
董事會將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41(1)條,就向海外股東作出紅利認股權證發行之可行性作出查詢。於 有關查詢後,倘 董事認 為,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