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1
VI VA CHINA HOLDINGS LIMITED
非 凡 中 国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32)
股东周年大会(「大 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1
地址为
为 股2非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
每股面值0.05港元股份之登记持有人,兹委任3大会主席或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星期 四)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新界将军澳唐贤街9号PopOffice 2楼为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5港元股份之持有人举行之大 会(或 其任何续 会),以 考虑并酌情通过召开大会之大会通告所载决议 案,并于该大 会(或 其任何续 会)代 表本人╱吾等以本人╱吾等之名义按下列指示就上述决议案投票。倘 无作出任何指 示,则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可酌情自行投票。
普通决议案4 赞成5 反对5
1. 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本公
司董事(「董 事」)会报告及本公司核数师报告
2. (a) 重选马咏文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b) 重选吕红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c) 重选李勍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d) 重选汪延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 授权董事 会(「董事 会」)厘定董事酬金
3. 重新委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4.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本公司股份
5.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份
6. 透过加入根据第5项决议案购回之股份数目以扩大根据第4项决议案授出之一
般授权
特别决议案4 赞成5 反对5
7. 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8. 批准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建议通过新经修订及重述之组织章
程大纲及细 则(包 括建议修 订)
日期:二零二三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6、7、8、9)
附注:
1. 请以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必 须填上所有联名登记持有人之姓 名。
2. 请填上本表格所代表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 目。倘未有填上股份数 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所有本公司股份有 关。
3. 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 东。 阁 下有权委任一名自行选择之受委代 表。如 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人士为受委代 表,请 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 去,并 在空栏内填
上所拟委派代表之姓名及地址。
4. 建议决议案全文载于召开大会之通告内。
5.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上述任何决议案,请 在「赞成」栏 内填 上「」号。 阁 下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 请在「反 对」栏内填上「」号。倘交回之本表格经正式签署
但并无就任何获提呈之决议案作出具体指示,则 阁 下之受委代表可就各项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或 倘 阁下并无就某一项获提呈之决议案作出指
示,则 阁下之受委代表可就该项获提呈之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阁下之受委代表亦可就任何于会上正式提呈而并无载于召开大会通告之决议案
自行酌情投 票。
6. 倘为任何股份之联名登记持有 人,本代表委任表格可由任何联名登记持有人签署,惟倘超过一名联名登记持有人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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