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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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erium Financial Group Limited
帝國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029)
自願公告
收購現實世界資產軟件應用程式
本公告乃由帝國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自願作出,以向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有關本集團業務發展的最新資料。
收購現實世界資產軟件應用程式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中投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作為買方)(「買方」)與擎龍科技有限公司(作為賣方)(「賣方」)訂立軟件應用程式購買協議(「購買協議」),內容有關買賣一款軟件應用程式及其相關知識產權(「軟件應用程式」),軟件應用程式的開發旨在技術上支援現實世界資產(「RWA」)的代幣化及鑄造。軟件應用程式的收購已於簽訂購買協議後完成。
收購軟件應用程式的代價(「代價」)為1,200,000港元,由買方於完成後的7天內以現金支付。代價乃根據獨立第三方估值師就軟件應用程式開發成本編製的估值而釐定,該估值師採用資產法(特別是重置成本法)得出軟件應用程式的市值。
有關賣方的資料
賣方為一間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賣方主要從事軟件開發業務。賣方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Chung Quee Kung先生(「Chung先生」)。
有關買方的資料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本集團主要從事放債、證券、期貨經紀、資產管理服務、銷售電器、投資於配種馬及加密貨幣業務。
買方為一間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及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業務。
收購軟件應用程式的理由及裨益
收購軟件應用程式將有助於本集團發展加密貨幣業務,並擴大本集團在加密貨幣市場的影響力。這將使本集團能夠為潛在客戶在RWA的代幣化及鑄造過程中提供技術支援服務,從而擴大本集團的客戶群並創造新的收益來源。
因此,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購買協議的條款(包括但不限於代價及收購軟件應用程式)屬公平合理,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概無董事於軟件應用程式的收購中擁有重大權益。
GEM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賣方的最終實益擁有人Chung Quee Kung先生(「Chung先生」)與鄭丁港先生(「鄭先生」)(彼為控股股東及於過去12個月內為前執行董事)存在業務關係。因此,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20章的規定,Chung先生及賣方(由Chung先生全資擁有)被視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由於收購軟件應用程式的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GEM上市規則第19.07條)均未超過5%,且總代價少於3,000,000港元,因此收購軟件應用程式獲完全豁免遵守GEM上市規則第20章項下的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承董事會命
帝國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鄭美程
香港,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四名執行董事鄭美程女士、王強先生、詹德禮先生及林俊煒先生;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天立先生、杜健存先生及丁煌先生。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且無遺漏其他事宜,致使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自刊發日期起計最少一連七天於本公司網站www.8029.hk及於聯交所網站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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