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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9-25 22:29:02 股吧网页版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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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 HOLDING LIMITED

吉 輝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027)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吉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林智深先生(「林先 生」)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 事、本公司提名委員會主 席、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成員,自2026年9月25日起生效。
林先生的履歷如下:
林先生,51歲,畢 業於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獲 得商業經濟學文學學士學位。林 先生為澳洲會計師公會註冊會計師及特許金融分析師持證 人。彼於會計及金融領域擁有逾20年工作經驗。林先生於2025年1月至2025年11月擔任SDM教育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該公司股份曾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並於2025年11月4日退市,股份代號:8363)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本公司已與林先生訂立委任函,為期兩 年,惟 須根據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林先生將有權收取酬金每月10,000港元,此乃在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的建議下由董事會經參考彼的經 驗、於本公司的職責及職務、本集團的表現以及現行市況後釐定。
林先生已確 認,(i)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5.09(1)至(8)條 所述各項因素而言,彼具備獨立性;(ii)彼於過去或現在並無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業務中擁有財務或其他方面的權益或與本公司的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GEM上市規則)並無任何關連;及(iii)於彼獲委任 時,並無其他因素可能影響彼的獨立性。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佈日 期,林 先生(i)並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的任何股 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中擁有香港法例 第571章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權益或淡倉;(ii)與本公司任何董 事、高 級管理層或主要或控股股東(定義見GEM上市規則)並無任何關係;及(iii)並無在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職位。於 本公佈日期前過往三年,林先生並無於證券在香港或境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任何公眾公司擔任董事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有關委任林先生的其他事宜須敦請本公司股東垂注,亦無任何資料須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50(2)(h)至(v)條予以披露。
委任林先生 後,本公司已符合(i)GEM上市規則 第5.05(1)條規定,即董事會必須包括至少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ii)GEM上市規則第5.28條規 定,即 審核委員會必須由最少三名成員組成;及(iii)GEM上市規則 第5.36A條規定,即提名委員會必須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
董事會謹此熱烈歡迎林先生加入董事會。

承董事會命

吉輝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陳添吉

香港,2026年9月25日
於本公佈日期,執行董事為陳添吉先生及林欣慧女士,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肖來文先生、陸翹彥先生及林智深先生。
本公佈的資料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GEM證券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各董事願就本公佈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佈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致本公佈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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