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8 20:08:59 股吧网页版
阳光保险:已于4月7日和8日连续增持国内权益类资产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韩宋辉


K图 06963_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韩宋辉)金融监管总局4月8日消息,近日印发《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优化保险资金比例监管政策,将部分档位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加大对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阳光保险对记者表示,阳光保险坚信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前景,将始终秉持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发挥保险资金的耐心资本优势,已于4月7日和8日连续增持国内权益类资产。

  阳光保险表示,公司将积极投身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高的特点,秉持“长钱长投”理念,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将坚持“共同成长”原则,陪伴优质企业成长,助力被投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

  阳光保险表示,《通知》加大对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阳光保险将深入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以“耐心资本”的定力深耕价值创造,以“金融为民”的初心坚守社会责任,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