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媒体报道,此前备受关注的海底捞“锅底小便”事件,已于12日上午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两名未成年男子及父母共同赔偿海底捞220万元。
今年3月6日,有网友分享了多条视频,据视频显示,疑有男子站在桌子上向火锅小便。很快,该视频冲上热搜。3月8日,上海警方通报,两名向火锅锅底小便的男子均为17岁的未成年人,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3月12日,海底捞发布事件说明,表示已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坚决依法追究涉事男子相关责任。
如今,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尽管本案判决尚未生效,不过一审判决体现出的一些内容还是值得说道说道。
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全社会理当给予他们一定的宽容和法律上的特殊保护,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也应当形成共识。但这种保护并非无底线、无条件去纵容,黄浦法院的判决,给所有“熊孩子”及背后的家长敲响了警钟:即使是未成年人,该承担的责任也逃不了。
事实上,对于未成年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我国法律已作出了明确规定,且还在不断完善中。比如,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就在原刑法第17条增加了第3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总体来看,虽然发生过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性质恶劣,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但案件数量并不算多。日常生活中大家更多碰到的,还是像海底捞事件这样的“熊孩子”闯祸。
对于民事案件,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两男子尚未成年,所以由他们的监护人对海底捞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和刑事案件不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久前,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两位10岁和9岁的小男孩在马路边踢球时,导致正常行驶的外卖员摔倒受伤,法院判决两男孩家长承担外卖员全部损失共计3.5万余元。
小孩子有些淘气,其实大部分人都能理解,也能适当容忍。真正让大家气不过的,是部分“熊家长”在出事前撒手不管,出事后又以“孩子还小”“跟小孩计较什么”为由纵容维护,企图逃脱指责和惩罚。
海底捞案的高额赔偿,再次提醒所有父母,作为监护人,同时也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既要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体和财产安全,也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约束。这就要求父母平时应当以身作则,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引导孩子自觉遵规守纪,学会面对错误,勇于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