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恒物现在的财务状况、控股权转让完成前,恒物发行根本就不具备发行可转债的可能性,分析如下:
1、港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和可交债,要求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而截至2025年6月30日,恒大物业资产合计为85.46亿元,负债合计为71.02亿元,资产负债率约为83.1%,高于70%的限制要求,不符合资产负债率的条件。
2、港股上市公司发行债券,要求当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85.46 - 71.02=14.44亿元,即便恒物现在已无存续债券,发行可转债规模也不得超过5.776亿元。这么点规模根本就无发行的必要。
3、港股上市公司发行债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取得参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批准。恒大所持股份已经被接管,其本身无法行使股东权利,接管人取得了股份的处置权但并无取得其他股东权利,所以大股东所持股份根本就无法表决。同时,如果恒大作为大股东缺席股东大会,其他公众股东更加不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并在会上投赞成票。
4、港股上市公司发行债券,要求公司治理规范、股东可以根据自身意愿行使股东权利,控股权不存在变更情形。恒大所持恒物股份处在冻结、接管状态,本身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符合发行条件。因此,港交所不会批准一家大股东股权被冻结查封且正处在处置期间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
综上,在恒大所持股份完成前,恒物根本就不具备发行可转债、发行债券、增发或者配股的可能性。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