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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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he 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瑞和數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680)
須予披露交易
透過雲端挖礦服務獲取比特幣
雲端挖礦安排及獲取事項
董事會宣佈,根據本公司先前披露與服務供應商簽訂的雲端挖礦安排,本集
團 於 有 關 期 間 內 合 共 收 取32.73枚 比 特 幣 作 為 挖 礦 獎 勵。該 等 挖 礦 獎 勵 乃 透
過 本 集 團 向 服 務 供 應 商 購 買 算 力 服 務 所 獲 得。所 獲 取 比 特 幣 之 總 價 值 約 為
2,707,274.95美 元( 相 當 於 約21,142,615.44港 元);該 價 值 乃 按 日 釐 定,按 有 關 期
間內各日所獲取之比特幣數量乘以同日Bitfinex及Bitstamp(即服務協議訂明之 兩個定價來源)所報比特幣開盤價之平均值釐定。
上市規則涵義
因為於最新獲取日期當日,最近一批比特幣挖礦獎勵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低
於5%,該項 交 易 單 獨 計 算 並 不 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然而,本公司 於
有關期間內透過雲端挖礦安排獲取之比特幣性質相似,且相關交易於十二個 月內完成,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及第14.23條項下相關百分比率之計算條文, 該等交易須合併計算,並視為與服務供應商進行之單一交易。
經合併計算後,此次獲取事項之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全部均 低於25%,故該獲取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 四章項下之申報及公告規定。
背景
茲提述本公司分別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刊發之公告(「該等公告」),該等公告除其他事項外,載有本集團透過服務供應商提供
之 雲 端 挖 礦 服 務 開 展 加 密 貨 幣 業 務 之 相 關 事 宜。根 據 雲 端 挖 礦 安 排,本 集 團 向
服務供應商支付服務費,並按約定週期收取比特幣挖礦獎勵。
雲端挖礦安排及獲取事項
於 二 零 二 六 年 八 月 二 日(即 最 新 獲 取 日 期),本 集 團 根 據 雲 端 挖 礦 安 排 從 服 務 供
應商處收取約0.1151枚比特幣之挖礦獎勵。
雲端挖礦安排及獲取事項之主要條款載述如下:
服務協議日期: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訂約方: (i) 本集團;及
(ii) 服務供應商
服務性質: 根據該項安排,本集團向服務供應商購買算力
服務並支付服務費,參與比特幣挖礦。該算力
用於驗證區塊鏈交易,作為回報,本集團將按
照協議約定週期,依所提供算力比例收取比特
幣作為挖礦獎勵。根據服務協議,服務供應商
向本集團提供之總算力達230,950 TH/s。
服務期: 服務期自合約算力交付本集團當日起計,並於
以下任一情形發生時終止:(i)本集團收取之挖
礦 獎 勵 的 總 價 值 達 到 或 超 過 服 務 費 之105%;
或(ii)根 據 服 務 協 議 提 前 終 止。預 期 有 關 服 務
將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之前完成。
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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