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03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Qingdao Gon Technology Co., Ltd.
青 島 國 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2768)
海 外 監 管 公 告
本 公 告 乃 由 青 島 國 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第13.10B條 作 出。
茲 載 列 本 公 司 於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發 佈 之《關 於 回 購 股 份 註 銷 完 成 暨
股 份 變 動 公 告》,僅 供 參 閱。
承 董 事 會 命
青 島 國 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兼 執 行 董 事
王 愛 國 先 生
香 港,2026年8月3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王愛國先生、李宗好先生、李慧穎女士以及韓博先生;及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孫建強先生、項婷女士
以 及 黃 兆 閣 先 生。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 A 股股份数量为 6,250,0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41%。涉及回购注销金额130,271,978.81 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42,850,000 股减少至436,600,000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起生效。
一、回购 A 股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 A 股股
份 6,25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30%,最高成交价为 23.90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18.75 元/股,成交均价为 20.84 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30,271,978.8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4 日披露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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