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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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Xunzhong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597)
內幕消息公告
有關訴訟的進一步更新
本公告由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 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09(2)條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6月2日及2026年7月2日之公告(統稱「該等公告」), 內容有關(其中包括)青島國實向本公司提出之訴訟,案件編號為「(2026)魯02民 初518號」(「該法律訴訟」)。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 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2026年10月28日,本公司收到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出具有關 該法律訴訟的民事判決書(「本判決」),判決內容具體如下:
(一)原告與被告簽訂的服務合同於2026年6月26日解除;
(二)被告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違約金人民幣300萬元;
(三)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四)案件受理費人民幣948,040元,由原告負擔人民幣932,348元,被告負擔
15,692元;及
(五)保全費人民幣5,000元,由被告負擔,被告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
直接支付原告。
若各方均未上訴,則本判决將自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後生效。本公司將繼續密切 監察情況,並將於適當時候就上述事宜之任何進一步重大進展以進一步公告 方式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樸聖根
香港,2026年10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為執行董事樸聖根先生(董事長兼行政總裁)、岳端普先生 、陳再 雄先生、張文先生及陳麗梅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孫強先生、石 向欣先生及蘇子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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