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10-29 20:58:54 股吧网页版
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10-2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uxshare Precision Industry Co., Ltd.

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75)

海外監管公告

北京市漢坤(深圳)律師事務所關於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調整行權價格的法律意見書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 載 列 立 訊 精 密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於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 www.szse.cn )所發佈之《北京市漢坤(深圳)律師事務所關於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調整行權價格的法律意見書》,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Luxshare Precision Industry Co., Ltd.
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王來春女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2026年10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i)執行董事為王來春女士、王來胜先生 、錢繼文先生、郝杰先生及陳蔚航先生;及(ii)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侯玲玲博士、劉中華先生及宋宇紅女士。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汉坤(证)字[2026]第 33893-9-O-12 号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 20 层 518048

电话:(86 755) 3680 6500;传真:(86 755) 3680 6599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杭州 ? 武汉 ? 海口 ? 香港 ? 新加坡 ? 纽约 ? 硅谷 ? 伦敦

www.hankunlaw.com

致: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讯精密”)的委托,担任立讯精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就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声明如下:

1、本所根据《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核查了按规定需要核查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同时,本所已得到立讯精密的如下保证:立讯精密已向本所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名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均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