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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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联合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澳科控股有限公司任何证券的邀请或要约,亦并非在任何司法权区所进行的任何接纳、表决或批准的招揽。
Golden Vision Buyout Fund SPC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为及代表
Golden Vision Buyout Fund I SP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行事 (股份代号:2300)
联合公告
有关中期股息及股份要约之交收的最新资料
兹提述(i) Golden Vision Buyout Fund SPC(为及代表Golden Vision Buyout Fund I
SP行事)(「要约人」)及澳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该等要约(定义见该公告)(「规则3.5公告」);(ii)要约人及本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之综合要约文件(「综合文件」);(iii)要约人及本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该等要约在各方面成为无条件;及(iv)要约人及本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澄清公告,内容有关该等要约之交收。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综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中期股息及股份要约之交收
诚如规则3.5公告及综合文件所披露,倘要约人于记录日期(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星期五))前收购相关要约股份,就有关要约股份所宣派的中期股息将归属要约人所有。倘要约人于记录日期后收购相关要约股份,就有关要约股份所宣派的中期股息将归属于记录日期下午四时三十分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所有,而扣除股息净值后的股份要约价将成为有关股东就各要约股份的代价(即每股要约股份 2.12 港元)。
该等要约已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三)起可供接纳,并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二)成为无条件。因此,要约人已收购且将于记录日期前收购部分要约股份,剩余股份将于记录日期后收购。
* 仅供识别
诚如登记处所确认,(i)将根据登记处的完成机制处理要约股东(「接纳股东」)就股 份要约提呈之有效接纳(「股份要约接纳」),其符合市场惯例,且由于物流安排及 额外所需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向印花税署提交要约人签立的转让文件以加盖 印花,使股份要约接纳项下的股份转让生效)使其需费时完成;及(ii)计及本公司 为厘定股东获派中期股息之权利而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日(星期三)至二零二零 年十二月四日(星期五)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之期间:
(i) 登记处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四)或之前收到的股份要约接纳将
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星期二)(即递交股份过户文件以符合资格取得中
期股息之权利的最后时间)或之前处理,因此,提呈该等接纳的有关接纳股
东将无权获得中期股息。于此情况下,该等接纳股东将就有关股份要约接纳
项下提呈之各要约股份收取现金股份要约价每股2.18港元作为代价;及
(ii) 登记处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之后收到的股份要约接纳将
于记录日期后处理,因此,提呈该等接纳的有关接纳股东将有权获得中期股
息。就此而言,该等接纳股东将就有关股份要约接纳项下提呈之各要约股份
收取现金股份要约价每股2.12港元之净代价(经扣除中期股息每股0.06港元)。 于接获股份要约接纳之日期发生情况(i)或(ii)后,涉及根据股份要约接纳提呈之要 约股份应付之现金代价(经上述调整及扣除卖方从价印花税)之股款将尽快,惟无 论如何须于(i)登记处接获有关股份要约接纳;及(ii)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星 期 二 )( 该 等 要 约 于 各 方 面 成 为 无 条 件 之 日 期 )( 以 较 晚 者 为 准 )后 七 ( 7 ) 个 营 业 日内,以平邮方式寄发予有关接纳股东(寄至相关接纳表格上列明之地址),邮误 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对于有权收取中期股息的股东(包括接纳股东),中期股息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十一日(星期五)或前后派付。
独立股东、购股权持有人及本公司的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的证券时务请审慎 行事。对本身应采取的行动有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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