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Xinyuan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 (Cayman) Ltd.
鑫 苑 物 業 服 務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1895)
於2026年2月12日 舉 行 之
股 東 特 別 大 會 之 投 票 結 果
茲 提 述 鑫 苑 物 業 服 務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日 期 均 為2026年1月26日 之 股 東 特
別 大 會(「股 東 特 別 大 會」)通 告(「股 東 特 別 大 會 通 告」)及 本 公 司 通 函(「該 通 函」)。
除 文 義 另 有 所 指 外,本 公 告 所 用 詞 彙 將 與 該 通 函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義。
股 東 特 別 大 會 投 票 表 決 結 果
董 事 會 欣 然 宣 佈,載 於 股 東 特 別 大 會 通 告 之 所 有 決 議 案 已 於2026年2月12日 舉
行 之 股 東 特 別 大 會 以 投 票 表 決 方 式 正 式 通 過。投 票 結 果 如 下:
票 數
普 通 決 議 案附 註 (佔 總 票 數 概 約 百 分 比)
贊 成 反 對
1. 謹 此 批 准、追 認 及 確 認 由 鑫 苑 科 技、河 南 鑫 72,385,500 0
苑、鑫 苑 中 國 及 河 南 順 晟 及 彼 等 之 間 訂 立 的 (100%) (0%)
日 期 為2025年11月25日 的 資 產 抵 償 協 議1號;
及 授 權 任 何 一 名 董 事 代 表 本 公 司 簽 立 一 切 有
關 其 他 文 件、文 據 及 協 議,並 作 出 彼 認 為 資
產抵償協議1號項下擬進行的事宜所附帶、附
屬 或 有 關 的 一 切 有 關 行 動 或 事 宜。
票 數
普 通 決 議 案附 註 (佔 總 票 數 概 約 百 分 比)
贊 成 反 對
2. 謹 此 批 准、追 認 及 確 認 由 鑫 苑 科 技、北 京 鑫 72,385,500 0
苑 弘 晟、鑫 苑 中 國 及 杭 州 慧 苑 投 資 管 理 及 彼 (100%) (0%)
等 之 間 訂 立 的 日 期 為2025年11月25日 的 資 產
抵償協議2號;及授權任何一名董事代表本公
司 簽 立 一 切 有 關 其 他 文 件、文 據 及 協 議,並
作 出 彼 認 為 資 產 抵 償 協 議2號 項 下 擬 進 行 的
事 宜 所 附 帶、附 屬 或 有 關 的 一 切 有 關 行 動 或
事 宜。
3. 謹 此 批 准、追 認 及 確 認 由 鑫 苑 科 技 與 鄭 州 航 72,385,500 0
美 及 彼 等 之 間 訂 立 的 日 期 為2025年11月25日 (100%) (0%)
的資產抵償協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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