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甄选网络侵权案终审胜诉 造谣者判赔3.6万元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5月23日,东方甄选发微博回应一起网络侵权纠纷判决。近日,就东方甄选与崔某网络侵权纠纷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崔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院认为,崔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均无不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判决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判决内容,崔某需要在其运营的两个抖音账号——“东坡妹妹”(抖音号:yingziwu9729)和“Lily”(抖音号:9797Lily)上发布并置顶道歉声明,向东方甄选赔礼道歉,并赔偿东方甄选36000元。
2024年6月,崔某捏造并发布多条针对东方甄选的谣言,称“东方甄选文旅直播活动向贵州省政府部门收取巨额宣传费”,误导大量网友。
东方甄选在5月23日发布的声明中表示,针对恶意造谣、抹黑的网络侵权行为,东方甄选将持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