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8-03 19:59:02 股吧网页版
稳定价格期结束、并无采取稳定价格行动及超额配股权失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8-03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 交 所」)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香 港 結 算」)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除 本 公 告 另 有 界 定 者 外,本 公 告 所 用 詞 彙 與 浙 江 東 方 科 脈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日 期 為2026年6月29日 的 招 股 章 程(「招 股 章 程」)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義。

本 公 告 乃 根 據 香 港 法 例 第571W章《證 券 及 期 貨(穩 定 價 格)規 則》第9(2)條 作 出。
本 公 告 僅 作 參 考 用 途,並 不 構 成 任 何 人 士 收 購、購 買 或 認 購 證 券 的 要 約 或 誘 使
作 出 要 約 的 邀 請。任 何 有 關 發 售 股 份 的 投 資 決 定 應 僅 依 賴 招 股 章 程 中 的 資 料
而 作 出。

本 公 告 不 會 直 接 或 間 接 於 或 向 美 國(包 括 美 國 的 領 土 及 屬 地、美 國 任 何 州 以 及
哥倫比亞特區或任何其他法律禁止此類發佈的司法權區內)發佈、刊發或派發。
本 公 告 並 不 構 成 亦 不 屬 於 在 美 國 境 內 或 於 任 何 其 他 司 法 權 區 購 買 或 認 購 證 券
的 任 何 要 約 或 招 攬 的 一 部 分。本 公 告 所 述 證 券 並 無 亦 不 會 根 據《1933年 美 國 證
券 法》(經 不 時 修 訂)(「美 國 證 券 法」)或 美 國 任 何 州 或 其 他 司 法 權 區 的 證 券 法 登
記。證 券 不 得 在 美 國 境 內 提 呈 發 售、出 售、質 押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轉 讓,惟 根 據 美
國 證 券 法 的 登 記 規 定 及 任 何 適 用 州 證 券 法 獲 豁 免 者 除 外,或 除 非 符 合 美 國 證
券 法 項 下 的S規 例,否 則 不 得 於 美 國 境 外 提 呈 發 售、出 售、質 押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轉 讓。證 券 不 會 在 美 國 公 開 發 售。

DK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浙 江 東 方 科 脈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1770)

穩 定 價 格 期 結 束、並 無 採 取 穩 定 價 格 行 動 及 超 額 配 股 權 失 效

本 公 告 乃 由 本 公 司 根 據 香 港 法 例 第571W章《證 券 及 期 貨(穩 定 價 格)規 則》第9(2)
條 發 出。

穩 定 價 格 期 結 束

本 公 司 宣 佈,全 球 發 售 的 穩 定 價 格 期 於2026年8月2日(星 期 日)(即 遞 交 香 港 公 開
發 售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後 第30日)結 束。

並 無 採 取 穩 定 價 格 行 動 及 超 額 配 股 權 失 效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7月8日的公告。由於國際配售中並無超額分配H股,
故 保 薦 人 兼 整 體 協 調 人(為 其 本 身 及 代 表 國 際 承 銷 商)於 穩 定 價 格 期 內 並 無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而 穩 定 價 格 經 辦 人、其 聯 屬 人 士 或 代 其 行 事 的 任 何 人 士 亦 無 於 穩
定 價 格 期 就 全 球 發 售 採 取 任 何 穩 定 價 格 行 動。超 額 配 股 權 於2026年8月2日(星
期 日)失 效。因 此,本 公 司 並 無 且 不 會 根 據 超 額 配 股 權 發 行H股。

公 眾 持 股 量

緊 隨 穩 定 價 格 期 結 束 後,本 公 司 即 遵 守 並 將 持 續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19A.13A條 項
下 的 公 眾 持 股 量 規 定。

承 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