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8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 并明确表示, 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huang Yun Holdings Limited
双运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06)
季度更新
业务营运更新、恢复计划及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乃由双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 及第13.24A 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 文(定义见上市规则) 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13日,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28日,
2023年9月20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9日及2024年3月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
括)指控及其他事项。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
涵义。
复牌指引
继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3月5日提供的复牌指引之后,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的复牌施加了额 外的复牌条件。连同先前所施加的复牌条件,所有复牌条件的详情如下:
(a) 刊发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尚未刊发之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计修改;
(b) 确认公司的操作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13.24;
(c) 再符合上市规则3.05、3.10、3.10A、3.21、3.25、3.27A及3.28;以及
(d) 公布所有重大信息,以供本公司股东和投资者评估其状况。
联交所表示,本公司须达成所有复牌指引、补救引致其停牌的事项,并全面遵守上市规
则以令联交所信纳,方会获准恢复其证券买卖。就此而言,本公司须对制定复牌的行动
计划负有主要责任。联交所亦表明,若本公司情况有变,联交所可能会修订或增订复牌
指引。
为免生疑问,公司必须纠正导致其停牌的问题,并在证券交易获准恢复之前完全遵守《规
则》,使联交所满意。为此,公司对制定其复牌行动计划负有首要责任。为协助公司复牌, 证券交易所制定复牌指引,如果公司情况发生变化,证券交易所可以对复牌指引进行修改
或补充。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联交所可将已连续停牌18个月的证券除牌。就本公司而言, 18个月期间将于2025年2月22日届满。倘本公司未能补救引致其停牌的事项、履行复牌 指 引及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信纳,并于2025年2月2日前恢复其股份买卖,上 市科 将建议上市委员会展开本公司的除牌程序。根据上市规则第6.01及6.10条,联交所 亦有 权于适当情形下施加较短的特定补救期。
尽管本公司正处于清盘程序,仍尝试采取这当措施遵守复牌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本公司 将这时刊发进壹步公告,让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知悉最新进展,并将根据上市规则13.24 公布其发展最新消息。
为重新遵守第3.05及3.28条规定,本公司在前任公司秘书辞职后委任了两名获授权代表。 由于本集团仍处于清算过程中,在原公司秘书因本集团资不抵债辞职后,本公司无法任命 新的公司秘书。然而,公司仍在努力寻找合适的秘书服务供应商。
业务营运更新、恢复计划
业务营运更新
参考公告的日期为2023年8月13日,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28日、2023 年9月20日,由新加坡高等法院分别于2023年9月8日和2023年9月21日对于集团子公司即
Double-Trans Pte Ltd .和Samco Civil Engineering Pte Ltd的清算指令, 从那时起,
集团已经完全停止其业务操作、业务尚未恢复或计划恢复由于强制清算。
2023财务年度财务结果公告
本集团附属公司强制清算后,所有经营及财务记录均已停止。公司无法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公布2023财政年度的年度业绩。不过,本公司将于强制清盘完成后作出公告。
复牌计划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13日、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28日、 2023年9月20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9日及2024年3月1日有关其附属公司清盘及委
任其附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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