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09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持牌證券交易商、註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辉煌明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經手買賣之持牌證券交易商或註冊證券機構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且表明不會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通函僅供參考用途,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Bright Futur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輝煌明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51)
(I)建議進行股份合併;
(II)建議增加法定股本;
(III)建議以非包銷基準
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一(1)股合併股份
獲發三(3)股供股股份之
基準進行供股;
及
(IV)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本公司財務顧問
本公司聯席配售代理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之獨立財務顧問
衍丰企業融資有限公司
本封面所用詞彙與本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48至49頁。獨立財務顧問函件載於本通函第IFA-1至IFA-34頁,當中載有其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之意見。
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10月29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正假座中國深圳市南山區南頭街道星海名城社區深南大道路與前海路交匯處星海名城七期1901–02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召開大會的通告載於本通函第EGM-1至EGM–4頁。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務請盡早將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列的指示填妥及簽署,並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惟無論如何不可遲於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即不遲於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按意願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股份將由2026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起按除權基準買賣。以未繳股款形式買賣供股股份將於2026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正至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營業時間結束(包括首尾兩日)期間進行。倘供股條件未獲達成,則供股不會繼續進行。任何人士有意於2026年11月16日(星期一)至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包括首尾兩日)期間買賣未繳股款供股股份,將相應承擔供股未必成為無條件及╱或可能不會繼續進行的風險。任何人士有意買賣股份及╱或以未繳股款形式買賣供股股份,務請諮詢自身的專業顧問。
不論暫定配發供股股份的接納程度如何,供股將以非包銷基準進行,並須待條件達成後,方始作實。請參閱本通函「董事會函件-供股之條件」一節。並無有關供股之最低認購程度之法定要求。供股項下不設最低募集金額。倘供股未獲悉數認購,將會根據補償安排按竭誠基準將任何未獲合資格股東或未繳股款供股股份持有人承購的供股股份連同不合資格股東未售供股股份配售予獨立承配人。本公司將不會發行並未根據補償安排獲配售之未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供股股份,而供股規模亦將相應縮減。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如於供股條件獲達成日期前買賣股份及╱或未繳股款供股股份,務請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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