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要約的任何方面、本綜合文件及╱或隨附接納表格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持牌證券交易商或註冊證券機 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所有名下之輝煌明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應立即將本綜合文件及隨附接納表格送交買方或承讓人或 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持牌證券交易商或註冊證券機構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方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綜合文件及隨附之接納表格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綜合文件及隨附接納表格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綜合文件應與隨附接納表格一併閱讀(其內容構成本綜合文件所載要約條款及條件之一部分)。
Bright Futur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Swift Ascent Limited 輝煌明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51)
有關由富澤證券(國際)有限公司
為及代表SWIFT ASCENT LIMITED
就收購輝煌明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
(SWIFT ASCENT LIMITED及其一致行動人士
已擁有及╱或同意將予收購的股份除外)
作出強制性無條件現金要約的綜合文件
要約人之財務顧問 要約人之要約代理
獨立董事委員會之獨立財務顧問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封面所使用詞彙與本綜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載有(其中包括)要約主要條款之富澤證券函件載於本綜合文件第9至17頁。董事會函件載於本綜合文件第18至24頁。獨立董事 委員會函件載於本綜合文件第25至26頁,當中載有其就要約向獨立股東提供之推薦意見。獨立財務顧問函件載於本綜合文件第 27至51頁,當中載有其就要約向獨立董事委員會提供之意見。
要約的接納程序及其他相關資料載於本綜合文件附錄一及隨附接納表格。接納表格須盡快且無論如何不遲於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四時正(或在執行人員同意下及根據收購守則,要約人可能釐定及公佈的較後時間及╱或日期)送交登記處,即卓 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任何人士(包括但不限於託管人、代名人及受託人)如將會或擬轉發本綜合文件及╱或隨附接納表格至香港以外任何司法權區, 應於採取任何行動前細閱本綜合文件「富澤證券函件」內「海外股東」及附錄一「海外股東」各段。各海外股東如欲接納要約,則有 責任就此自行全面遵守有關司法權區的法律法規,包括取得可能必須之任何政府、外匯管制或其他同意或任何登記或存檔,以 及遵從其他必要正式手續或法律規定,且須支付該等海外股東就該司法權區應付的任何轉讓或其他稅項。務請各海外股東就決 定是否接納要約尋求專業意見。
本綜合文件將於要約可供接納期間在聯交所網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btomorrow.cn)內登載。
2025年10月24日
目 錄
頁次
預期時間表 ...... 1
重要通知 ...... 3
釋義...... 4
富澤證券函件 ...... 9
董事會函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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